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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养犬不办证行为应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来源:解放日报 2016-08-23 08:37:06

  家住闵行的张女士一直未给自家小狗办证,“办理程序太繁琐了”。《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近5年,养犬办证率不足50%。为此,市人大代表常江建议,养犬不办证行为应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日前这份建议得到了承 ...

  家住闵行的张女士一直未给自家小狗办证,“办理程序太繁琐了”。《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近5年,养犬办证率不足50%。为此,市人大代表常江建议,养犬不办证行为应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日前这份建议得到了承办部门的答复。记者获悉,上海将把养犬不办证、家犬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公民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有关事宜进行调研论证,探索推进相关处罚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现在上海建立了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很多不诚信行为如违法搭建、群租、出租司机绕路宰客、借书逾期不还都被纳入到了这个平台。”常江认为,对养犬人违反《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养犬不办证等违法行为更应将其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对于常江的建议,市公安局回应称,总体上看,《条例》实施以来,本市养犬管理面貌较实施前有明显改观,市民依法、文明养犬的自觉性逐步提高,全市养犬人为犬只进行免疫和年检办证情况趋于平稳。据悉,2015年,上海市共办理《养犬登记证》14.7万余张,收容无证犬、流浪犬1万余条。

  市公安局表示,将认真做好《养犬登记证》的日常办理和年度审验工作,规范办证点受理办证服务工作,设置养犬登记流程示意图,努力提高养犬人办证积极性,提高上海全市养犬登记率。“对养犬不办证、犬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将积极会同文明办、经信委等部门就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公民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有关事宜进行调研论证。”

  市经信委则表示,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被监管部门作出其他责令改正决定但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信息”“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等均为失信信息的范围。市经信委透露,接下来,将会同公安、城管执法等主管部门,以《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为依据,探索推进违反条例的行政处罚信息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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