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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

来源: 2016-07-13 22:24:51

  记者发现,公布在厦门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的楼市信贷调整政策已被删除。  随后,记者进一步获悉,该政策生变与9日流传在微信朋友圈的一则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与厦门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 ...

  记者发现,公布在厦门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的楼市信贷调整政策已被删除。

  随后,记者进一步获悉,该政策生变与9日流传在微信朋友圈的一则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与厦门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政策“掐架”的事件有关。

  
  在厦门房价快速上涨的背景下,7月9日上午,厦门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购房家庭名下在厦门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在厦门市有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未结清,或名下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60%;名下有2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政策调整时点。上述政策调整由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分别牵头组织执行,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由于政策内容指向信贷,不久之后,厦门业内朋友圈又疯转了一则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和地方政府“掐架”的消息。微信截图显示,署名人民银行的职务人员表示,支行已经同政府提出交涉,地方政府无权决定信贷政策,信贷政策须以金融部门发布为准。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此事或属于厦门相关部门与人民银行总行沟通不够深入和协调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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