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日前修订形成了《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
国家旅游局日前修订形成了《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6月1日人民网)
国家旅游局公布了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新明确了九类不文明行为纳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这九类人员中不仅有旅客个人,也包含了旅游从业人员。同时,还明确将乘坐飞机时的“闹机”行为也纳入其中。这个《办法》是对原《办法》的一次扩容和升级。在旅游热度只升不降的当下,建立旅游不文明的“黑名单”制度,既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有效之策,也是让失信之人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
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是实现管理法治。早在2006年10月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就出台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倡导旅游中的文明行为。但近些年来的种种旅游不文明现象,不仅让国人丢尽了脸,给国家形象抹了黑,还给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形成了助力。国家旅游局出台《办法》,以法治形式从源头上对一些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实施管理,不管是对出游者个体还是行业的从事人员,都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作用,意味着我国已经将文明旅游全面纳入了法治之当。
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是对诚信的保护。不管是出游者还是旅游行业及从业人员,坚守社会诚信道德,提升个人的文明素养和企业的信誉,是适应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如果让不文明的行为任其发展,只会让社会道德文明建设日益沦丧。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就是让出游者个体和从业人员都要将文明行为提升到一定的高度来要求,时时刻刻提醒人们,人在旅途,始终要保持良好的素质和行为习惯。不论你走多远,都要记住:“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你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避免个人、从业者和企业出现失信行为,都是一种最有效的保护。
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是对监督的升级。旅游者既是文明旅游的执行者,也应成为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者和举报者。旅游这种行为肯定是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涉及到周围游客的公共利益,不仅仅是不文明游客的私事。而且,个人对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其威慑力毋庸置疑。事实上,就在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发布实施不久,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了旅游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形成声讨旅游不文明行为的浓厚氛围;对于数量、规模较大的旅游团队,可推选综合素质好的游客作为“文明旅游督导员”,使团队旅游文明素质得到提升。如今,将九类不文明行为都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之列,就是扩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范围,必将倒逼旅客、导游和企业唯有坚守诚信,唯有保持文明行为,才是最佳选择。否则,曝光、处罚、被“黑”就是必然的。
但是,建立全面的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我们不必期望过高。消除不文明旅游行为,原非靠某项制度就可以一蹴而就。同时,我们也要正视该制度对提升社会诚信建设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旅游执法机关应发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并加大执法力度,避免陷入选择性执法困境,确保《办法》全面落实;另一方面,各相关主体要对九类旅游不文明行为有所了解,让《办法》形成有效的约束力,避免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而被记入“黑名单”,那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