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奉贤区税务局深刻认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这一联合惩戒目标,在工作中主动沟通、深入 ...
自201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奉贤区税务局深刻认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这一联合惩戒目标,在工作中主动沟通、深入扎实开展“黑名单”工作。记者从奉贤区税务局获悉,目前区局门户网站上已公布两批次共9起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信息,涉及税款14838.8万元,其中发票违法涉及税款13425.69万元。
记者注意到,被公布的“黑名单”不仅公开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和主要违法事实等情况,而且会将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一并公布。如果上了“黑名单”,需要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才能从公布栏撤出,即使纳税人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对财务管理进行整改,也不可能提前从公布栏撤出。
贤税务相关负责人提醒,被拉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同时,“黑名单”案件信息会被推送至公安、银行、工商等有关部门以便对其实施联合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也会对当事人融资授信进行必要限制,从而最大限度发挥税收“黑名单”制度的震慑力,真正做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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