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国家工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联合制裁,“老赖”生存空间受到进一步压缩。 根据该《暂行办法》,因被列 ...
从今天起,国家工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联合制裁,“老赖”生存空间受到进一步压缩。
根据该《暂行办法》,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吴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朱强介绍,今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工商总局等40多个政府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包括联合惩戒对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方式、惩戒措施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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