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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16年全面打响“执行难”歼灭战

来源:央广网 2016-03-27 21:37:40

  央广网北京3月2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报告最高法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如何打这场“执行难”歼灭战,最高人 ...

  央广网北京3月2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报告最高法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如何打这场“执行难”歼灭战,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刘贵祥日前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年度前,要实现执行模式、执行管理模式、机制的重大变革。

  从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正式开通,目前,已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多个部门建立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船舶、证券,以及身份证、出入境证照、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人民币结算账户和银行卡消费等11类17项信息的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执行局局长、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介绍,目前我们已经和574家银行建立了专线,可以在全国22万个银行网点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

  刘贵祥表示,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改变传统的登门临柜这样的查询模式,建立覆盖全国、覆盖基本财产形式的执行财产的查控体系,并且使全国四级法院全面应用这样的查控提体系,提高查找财产、查找被执行人的效率。

  今年年底前还要实现执行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首先是我们要建立四级法院统一的办案平台,对四级法院所有执行案件实行网络化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重点是要解决我们内部存在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甚至是违规执行问题。

  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执行机制的重大变革,法院将建立立案、审判、执行衔接机制,将执行查控体系前移到立案的财产保全阶段,以防止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转移财产,案件裁判后逃避执行。

  刘贵祥说,实行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要快速地执结那些简单的、大部分执行案件,集中比较强的审判力量,去执行那些疑难的、复杂的少部分执行案件。推进执行和破产的衔接机制,大量僵尸企业具备破产条件,已经没有能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对这部分案件应该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入到破产程序,通过破产程序消化这部分案件。

  刘贵祥表示,今年还要进一步完善执行的规范体系,把目前的司法解释进一步系统化。他说,要科学界定无财产可供执行和“执行难”的界限,有40%至50%的执行案件,属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当事人或者企业要承担的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把这部分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无法解决的问题分离出去,以有限的司法资源着力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逃避、规避、抗拒执行,或者法院拖延、消极执行的案件。

  刘贵祥说:“我们会牢记总书记所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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