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国家应尽快建立食品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并构建诚信体系。全国人大代表蒋秋桃在两会上呼吁。 她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 ...
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国家应尽快建立食品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并构建诚信体系。全国人大代表蒋秋桃在两会上呼吁。
她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经过多年的治理,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形势大为改观,但是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和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技术支撑体系落后。不同部门、企业以及不同食品类别实施的食品追溯体系不同,各种食品追溯体系由于技术、标准以及追溯目标不一致而无法兼容;没有统一的信息采集格式,可追溯信息采集的方法不统一或者信息不完全;缺乏统一的负责开发和管理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权威机构。
二是执法主体多头,监管困难。食品安全管理的新体制仍然是以分段管理为主要管理模式,品种管理作为辅助的管理模式,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仍然还存在主体多头,易造成责任不明、管理脱节、相互扯皮等情况,信息共享受制约或信息传导不及时,对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有效运行极为不利。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性不高。一方面,我国食品产业发展业态复杂,存在发展水平低、品牌化程度不高以及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由于低、小、散的产业发展现状,建立完善的可追溯系统,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而言,必然会增加生产经营成本,且短时间内不会增加企业效益,因此企业建设的动力不足。
四是消费者认知度低。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缺乏主动选购可追溯产品、索取追溯小票的意识,也没有形成从消费终端对生产、经营者行使追溯权的意识。
蒋秋桃代表指出:构建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制度,其主要建设目标应该形成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管的食品生产安全追溯监管网络。
她说: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国家应尽快建立食品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并构建诚信体系。
为此,蒋秋桃代表建议:
第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由国家食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制定食品安全追朔信息平台建设管理规范,由行业协会主办并管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基于云计算架构构建一个全国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食品安全生产云数据中心,并制定一套数据规范体系,开发一系列数据上报、传输的软件开发接口,为不同类型食品生产企业与监管平台对接提供技术引导。加快建设包括食品产地编码、生产档案、产品标识和其他可追溯信息的信息资源库,探索手机终端扫描追溯技术,实现各级政府、各类食品企业信息的互通共享,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强化追溯、预警和信息发布。通过这个权威的、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为监管部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查询食品安全信息、食品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消费者供基于WEB查询和微信公众平台溯源信息查询服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实现追溯,并为信用体系建设、案件查处提供辅助证据支持。
第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国家食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应尽快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通用规范和信息编码规范,并对食品安全追溯的基本原则和通用要求、追溯流程和管理规则、信息编码、数据结构和载体标识等,做出全面而具体的规定,确保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科学化、规范化。构建一个由企业到监管部门完整的食品、药品安全电子信息平台数据上传、传输的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安全,以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可靠,并能够提供消费者、监管者核实标签、标识的真实性。
第三,强化农产品从田头准出到市场准入全链条监管。加强初级农产品监管,是预防并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应引导建立农业合作社和规模化种养殖,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出台具体规范加强农副产品进入集贸批发市场的前置管理,应规定凡是进入批发市场的初级农产品必须进行检测并加贴合格标签或包装,有关信息由农产品市场管理者即时录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从而构建起从农产品生产者-批发商-生产加工企业-经营企业的食品信息数据链,方便食品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查询原料来源信息,有效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最终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全程可控性,从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的能力。
第四,加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企业基础信用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农业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食品生产者或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加快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企业予以网上曝光,不仅要公告直接责任人、企业负责人几年内或终生不得从事食品相关行业工作,而且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其它社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