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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跨区首套新政被叫停 原因是缺乏可操作性

来源: 2016-02-27 22:48:00

  早在山东省发布契税优惠消息之前,广州市就传来消息,当地已执行首套房契税按区划分,天河、黄埔等区已落实。奇怪的是,广州市地税局25日专门发布新闻通稿,称“跨区首套”新政被叫停,原因是缺乏可操作性。   ...

  早在山东省发布契税优惠消息之前,广州市就传来消息,当地已执行首套房契税按区划分,天河、黄埔等区已落实。奇怪的是,广州市地税局25日专门发布新闻通稿,称“跨区首套”新政被叫停,原因是缺乏可操作性。

  3%的契税,到窗口发现只交一半

  2月24日,据《南方日报》报道,从2月22日起,在广州天河、海珠、越秀、黄埔、番禺、荔湾及增城等部分城区,购房者只要在该区无房就按首套房标准征收契税。这一政策当时虽然没有由地税部门统一公布,但记者走访广州天河、越秀、海珠等地房地产交易登记地税窗口,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已经在执行这一新政。

  “不少市民拿了证件来准备缴纳3%的契税,结果发现只需缴纳原来的一半,都十分高兴。”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说。

  按照广州市此前的限购政策,外地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而本市居民最多不超过两套。这意味着契税优惠主要涉及在不同区购买二套房的广州市民。

  统一等全省政策,税款多退少补

  可就在2月25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消息叫停了上述政策。消息指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发后,广州市地税系统认真学习。《通知》指出,“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鉴于目前广东省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广州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消息指出,在广东省的政策正式明确前,全市对住房交易税费申报实行预收件处理,个别纳税人确有需要申请办理纳税业务的,先按《通知》之前的国家政策执行,待省的政策明确后,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多退少补。另外,纳税人于2月22日至24日已经缴税的,也一并待省的政策正式生效后,按规定多退少补。

  没通知却给优惠,各区地税涉嫌违规

  根据之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下发的《通知》,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征收契税;个人购房满两年一律免营业税。《通知》对一线城市做了相关界定,还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暂不实施上述优惠政策。

  广州各区地税局自行实施“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是否违反了国家规定?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认为,此举是否违规应该由上级税务部门认定,不过他也坦言,广州税务部门不太可能不了解相关情况,应该是想打“擦边球”,来刺激广州楼市市场。

  广州地税局并没有明确通知,各区地税窗口却能实行优惠政策,是否不妥?彭澎认为,这种政策出台应该要有正式通告,各区地税窗口自行办理的现象,确实有违规、乱作为、乱行政的嫌疑,名不正言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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