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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级别按月调整

来源:新民网 2016-02-24 08:13:37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消息表示,已于近日印发公告,进一步完善 纳税信用 级别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内容,并对信用级别评价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好地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   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消息表示,已于近日印发公告,进一步完善 纳税信用 级别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内容,并对信用级别评价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好地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
  公告明确了 税务机关 对纳税人的 纳税信用 级别实行动态调整的方法和程序。主管 税务机关 按月开展 纳税信用 级别动态调整,因 税务检查 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调整其相应评价年度 纳税信用 级别为D级,该D级评价不保留至下一年度。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动态调整情况层报至省 税务机关 备案,并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通告。
  公告要求,当纳税人的 纳税信用 评价状态发生变化,即 纳税信用 评价年度之中,纳税人的信用评价指标出现扣分且将影响评价级别下降的情形, 税务机关 要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提醒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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