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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失信备忘录再升级

来源: 2016-01-23 12:21:00

  1月2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发布会并强调,这是截至目 ...

  1月2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发布会并强调,这是截至目前签署部门最多的一个联合备忘录,将有效约束违法失信被执行人,促进失信行为的纠正,改善信用环境,通过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包括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惩戒部门多、措施多,惩戒力度大,影响范围广。
    连维良指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一起,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目的就是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使所有法人和自然人不再失信、不愿失信、不敢失信,失信必付代价,使诚实守信蔚然成风。截至2015年底,国家部委已出台的联合备忘录共有5个,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文明办等8部门已联合发布《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新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是在原来基础上的升级版,旨在从更大范围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回顾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实施法人与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成并运行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开通了信用中国网站,跨部门联合开展失信惩戒工作。
    连维良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关键之年。各部门将落实好信用体系建设的8项重点任务:一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现增量公示和存量转化;二是加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抓好上线、共享、更新、归集、开放、应用、延伸和推送等各方面工作;三是充分发挥“信用中国”网站作用,做好信用信息面向全社会的公示工作;四是大力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五是进一步推动出台并实施安全生产、环保、质量、交通出行、旅游、社保、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进出口、消防等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同时探索对守信主体的联合激励,在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六是大力加强政务、个人、电商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七是更好发挥社会征信机构作用,大力发展征信市场;八是加强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与信用信息宣传教育,推动诚信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国民信用水平。
    连维良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完善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使各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快速实现失信信息共享从而实施联合惩戒,有效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完善内部信息归集机制,切实将失信信息嵌入到各部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流程之中,使失信者受到体制性约束与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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