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2015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已经启动,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宁德市各级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的“ ...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2015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已经启动,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宁德市各级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的“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个体户可以自行通过网络申报,也可以以纸质方式向辖区的市场监管所(原工商所)申报。
市工商局注册科科长吴际茂提醒广大经营者,2016年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已经在我市实施,我市的企业可以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年报公示期间,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新照。
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年报是市场主体对社会上交的诚信业绩单,不仅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市场主体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市场主体应当主动、尽早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让自己的信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积累自身信用。
“有的经营者非要赶到6月底才进行年报公示。有的干脆不报,认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没啥关系。”市工商局企监科科长傅海宁说。例如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山镇某合作社因未按时上报201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合作社到福鼎市某银行申请办理对公账户开户过程中,因被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银行拒绝了其申请,直至2015年10月该合作社补报了2014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银行才受理了该合作社的开户申请。
据傅海宁介绍,2015年宁德市共有991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逾期年报的企业9407户,占94.9%;46971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其中逾期年报的46791户,占99.6%。随着联合惩戒措施的完善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宣传的推进,已有许多企业认识到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严重后果,积极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已有972户企业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下发和38个部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各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数据正在归集,执法合力正在加强,联合惩戒机制开始启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