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在全国实施欠薪保障制度,2013年至今市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6925万元。我市还建立欠薪“黑名单”公布制度,并对存在五类劳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信息录入银行征信系统,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 据了解 ...
深圳率先在全国实施欠薪保障制度,2013年至今市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6925万元。我市还建立欠薪“黑名单”公布制度,并对存在五类劳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信息录入银行征信系统,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
据了解,1997年深圳率先在全国实施欠薪保障制度,设立欠薪保障基金。当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且具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逃逸两种情形之一时,由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垫付,保障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季度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欠薪垫付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垫付情况。2013年至今年第三季度,我市公布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223宗,涉及员工1.18万人,垫付金额6925万元(其中,今年前三季度,全市运用基金垫付欠薪79宗,涉及员工4424人,垫付金额2642万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自2009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将发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5类劳动违法的用人单位信息录入银行征信系统,作为各金融机构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移送违法信息为以下5类:一是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二是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或社会保险问题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未在24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处理事件的;三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且劳动行政部门已按规定垫付欠薪的;四是用人单位一年内发生3次或者3次以上相同违法行为的;五是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2012年至今年6月30日,已有219家欠薪企业信息被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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