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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市场经济地位摘帽 仍需艰难博弈

来源: 2015-11-19 19:00:00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我们希望相关国家和地区尽早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放弃使用对华反倾销中的‘替代国’做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7日在例行发布会上明确表示。  他说:“无论是否承认中国市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我们希望相关国家和地区尽早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放弃使用对华反倾销中的‘替代国’做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7日在例行发布会上明确表示。

  他说:“无论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相关条款,反倾销‘替代国’的做法自2016年12月11日起都将失去多边法律 依据,必须如期终止。条约义务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按照议定书的规定,如期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这一条约的义务也不例外。”

  专家指出,目前来看,市场经济地位的获得,并非到了期限就能简单“自动获得”。条文本身的模糊陷阱可能带来一些不确定性,而欧美在相关问题上的立法程序也使问题更加复杂。

  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即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可以不采纳产品的中国国内价格,因为在欧 美等国眼里中国还不是市场经济,价格形成机制受到扭曲,不能采信。按第15条的规定,该条款在反倾销方面的适用是15年,即2016年12月11日应该自 动失效。

  事实上,中国入世以来一直致力于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并努力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目前全球八十多个国家已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但美国、欧盟 等主要贸易伙伴和发达经济国家却一直未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个别发达国家如加拿大,甚至已经修订反倾销法,把原有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限期取消 了。

  对于我国来说,市场经济地位在WTO获得承认,究竟意味着什么?

  专家表示,从“非市场经济地位”到“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企业在应对其他WTO成员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方面,有其重大意义,这可以摆脱一上来就不利的“身 份”问题,可以根据个案合法、合理地进行抗辩,这是现实意义。象征意义则在于可以纠正世人的一种错觉,以为中国还是改革开放前的那种计划经济体制,让世人 对中国改革开放成果有一个正面的肯定。

  多年来,在贸易救济实践中,围绕市场经济地位的相关问题,我国政府和企业一直坚持与发达国家在博弈中争取利益。

  专家认为,我国相关部门应与欧委会尽快磋商,敦促欧盟尽快修订法律,明确对中国在2016年后不再采用替代国制度,或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同时,为现有反倾销措施在2016年底以后如何按时落实非替代国规则,商定具体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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