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今年我市第四批环保“黑名单”,共有12家企业因违法排污、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排放废水重金属超标等恶劣行为而上榜。环保“黑名单”的公布,让这些环保严重违法企业失去了最后的遮羞布,也 ...
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今年我市第四批环保“黑名单”,共有12家企业因违法排污、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排放废水重金属超标等恶劣行为而上榜。环保“黑名单”的公布,让这些环保严重违法企业失去了最后的遮羞布,也让社会公众获得了应有的环境知情权,无疑将推动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巨大代价,是当下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为倒逼企业改善环境,我市环保部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舆论等手段,加强对“戴帽”企业的监管。对于“戴帽”企业,环保部门对涉及该企业的任何评先评优予以“一票否决”,并增加检查频次,“戴帽”期间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按最高限额予以处罚并曝光。“戴帽”企业必须在半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验收申请,经过县(市、区)环保局初审,市民检查团现场核查,市环保局复核,“摘帽”公示等程序,才能完成“摘帽”。
在许多企业为了“摘帽”而积极整改的同时,也有个别企业即使上了“黑名单”也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更有甚者,产生“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抵触情绪,仗着自己“财大气粗”,宁愿缴罚金也不愿进行整改,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破坏和损失。因此,环保“黑名单”必须要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对于刻意违规、屡教不改的环保严重违法企业来说,不应只停留在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的层面,而应该让其在失去“面子”的同时失去“里子”,触动企业的实际利益,令其为自己破坏环境的行为“买单”。
要想让环保“黑名单”更具震慑力,就必须实施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环境保护机制。近年来,嘉兴在环境信用评价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建立起全市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每年对企业环境硬件建设、环境制度建设、环境应急能力等进行评价,用绿、蓝、黄、红、黑5种颜色标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被评为“绿色”或“蓝色”等级的企业,将在融资、项目审批、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得到优先安排;被评为“黑色”等级的企业,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暂停项目审批、取消评先评优推荐并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而对于整改无望、信用修复无力的企业,环保部门将要求其停产或限产整治,直至关停。
今后,法律和制度应赋予环保“黑名单”更多强制力量,令其具有更大“杀伤力”。通过各种法律制裁和行政措施,让上榜企业“贷款难”、“接工程难”、“拿项目难”,让这些企业真正“怕起来”,同时也给其他企业以警示,从而真正对生态环境心存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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