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杨奕)为防止风险交叉传递,中国保监会昨日就《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中销售产品范围、销售人员资质要求等内容进行修改。 非保险金融产品包括基金、信托、P2P网络 ...
北京晨报讯(记者 杨奕)为防止风险交叉传递,中国保监会昨日就《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中销售产品范围、销售人员资质要求等内容进行修改。
非保险金融产品包括基金、信托、P2P网络借贷、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产品。保监会新规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除外”。
在销售人员资质方面,新规要求,与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代理合同等的所有从事销售活动的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违反规定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
此外,保监会增加了对互联网渠道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时,要实施有效的风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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