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信,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了。日前,省政府出台《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将对失信行为予以严惩。 “有1条以上警示信用信息或3条以上提示信用信息的企业,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市工 ...
企业失信,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了。日前,省政府出台《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将对失信行为予以严惩。
“有1条以上警示信用信息或3条以上提示信用信息的企业,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暂行办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被作为日常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限制在各类免检、免审的范围之外,并将被取消财政扶持资格和政府采购资格。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些企业,发票的供应将实行收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情节严重者将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发放发票。
哪些行为将被列为警示信用信息或提示信用信息?上述负责人介绍,产生提示信用信息的情况很多,例如没有及时到各级行政机关办理验证、换证、备案,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银行贷款,或者发生一般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都有可能产生提示信用信息。
产生警示信用的情况包括被认定为骗税、逃税,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知识产权等。
据悉,《暂行办法》将从10月13日起执行,失信企业黑名单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后,将按照程序在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信用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上向全社会公开披露。
上述负责人介绍,我市将于近期对《暂行办法》进行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