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将建诚信档案。据了解,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作为干部考核、任(聘)用和奖惩的重要 ...
针对教育、科研领域相关人员,今后也将建立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如有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违纪舞弊、骗取国家科研经费等不良行为,都将记入信用档案,努力解决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违纪舞弊等问题。
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访问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权限范围内的信用信息。社会公众、信用服务机构等,可以通过“信用山东”官方网站或设区市信用网站,按照权限查询有关信用信息。“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将公示信用“红黑”名单,提供举报投诉、异议处理、自主申报、新闻宣传等多元化社会信用服务。
“信用山东”建设时间表 一期工程2015—2018年
2015年底前
平台大框架基本建立,开通“信用山东”官方网站。
初步建立“企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查询服务。
2016年
系统进入为期半年的试运行阶段,初步建立“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
启动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2017-2018年
所有省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全部建成并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
所有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部建成,并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
二期工程2019-2020年
进一步充实完善三个数据库,优化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和综合信用评价系统。
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建成,同步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查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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