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梁薇薇)9月28日,保监会下发《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自今年10月1日起,分红型人身险预定利率将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交由保险公司自主决定。这一举措标志 ...
新京报讯 (记者梁薇薇)9月28日,保监会下发《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自今年10月1日起,分红型人身险预定利率将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交由保险公司自主决定。这一举措标志着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人身保险尤其是长期寿险的费率形成机制基本建立。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取消了分红险预定利率上限和下调了总体平均费用率上限,预计改革后的产品价格平均将下降15%以上。价格的下调提升了产品的吸引力,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买分红险。
对于分红险预定利率放开上限后的业务风险和价格战风险,保监会设立了相应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定价利率越高的产品,风险准备金提取要求越高,对保险公司资本金的消耗要求也就越大。一位寿险公司总精算师表示,预计分红险利率放开后,大部分公司将像此前万能险一样,采用3%的利率进行定价,以避免利率骤升带来的额外资本负担。
2013年8月,保监会启动了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明确了“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保险分三步走的改革路径,并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5年2月放开了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的上限。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今年上半年,普通型人身保险首次超越分红型保险,成为第一大险种,占比达到34%。分红险占比已从两年前的60%左右下降为31%,而万能险的占比在2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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