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发改委: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注重保护产权

来源: 2015-09-26 10:35:00

  国家发改委: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注重保护产权  中新网北京9月25日电 (王恩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25日在北京表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注重保护产权,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 ...

  国家发改委: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注重保护产权

  中新网北京9月25日电 (王恩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25日在北京表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注重保护产权,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

  国家发改委当日就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举行政策吹风会,连维良在会上作如是表述。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日前与公众见面,随后国务院于24日下发首份配套文件《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为国企“混改”绘制“施工图”。

  连维良在会上强调,理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要把握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是坚持完善制度、保护产权,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

  三是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

  针对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组织实施,连维良强调,要注重试点示范,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保护产权是核心。”连维良表示,注重保护产权亦是国企组织实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之一。

  他进一步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要形成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良好制度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于提振市场信心特别是企业家信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投资兴业的主动性、积极性,保持经济发展持久动力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完)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