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中山市住建局公布了《中山市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项目及良好行为记录、房地产市场违法 ...
9月14日,中山市住建局公布了《中山市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项目及良好行为记录、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和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等。企业需凭有效的《中山市房地产企业电子诚信档案》信息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换证、升级、商品房项目登记备案和商品房预售业务。
在评级划分上,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将根据信用分值设定,分为4个等级。企业初次办理 《中山市房地产(物业)企业电子诚信档案》时,初始的分值为100分。其中,诚信A 级企业,表示诚信优良,应具备如下条件:1.总得分在120分(含)以上;2.在考评年度内有1个以上在建或在售项目,且无不良行为记录。被评诚信B 级的企业,表示诚信良好,应具备如下条件:总得分在120分(含)以上,但不符合诚信优良条件的企业,及总得分在90至119分的企业。总得分在60至89分为诚信C 级企业,表示诚信一般。总得分在60分以下为诚信D 级企业,被评为D 级企业的房企,《办法》计划对其实行重点防范为主机制,实施警告制度、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并在相关网站上曝光,1年内不予办理项目评优等业务。此外,《办法》还将对D 级企业实行以下信用惩戒机制:依据《诚信承诺书》,暂停其在中山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中山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其他方面的重点防范措施。对信用等级为C 级或D 级的房地产企业,发包人可提高其工程履约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承包金额的10%。
另外,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确认后7日内登录,公布期限为1年,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属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登录,公布期限为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1年。企业对不良行为已进行整改,并经市住建局核查整改结果,其整改确有实效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可缩短,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入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整改不力的单位会被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