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年前开始,福建省多个地区已开始筹备将交通违法记录纳入征信体系,但目前仅莆田警方推出“黑名单”制度,下月起,行人闯红灯将记入交警部门内部管理系统,可能影响市民出国开证明及子女报考公安部队的院校等 ...
从多年前开始,福建省多个地区已开始筹备将交通违法记录纳入征信体系,但目前仅莆田警方推出“黑名单”制度,下月起,行人闯红灯将记入交警部门内部管理系统,可能影响市民出国开证明及子女报考公安部队的院校等。(9月2日 闽南网)
对于治理乱闯红灯等违法交通行为,以往全国各地都做了不少的探索,譬如:2014年12月,浙江杭州尝试了“拉麻绳”的奇招;今年8月,湖北武汉推出了“抓拍神器”,以表示“有图有真相”等,可谓交警们忙得很,但“中国式过马路”依然成了被人诟病的一道“景观”,和现代出行文明显得格格不入。因此,莆田警方推出“黑名单”和深圳的“闯红灯入征信”制度,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个人征信系统有效衔接,从国外的一些经验来看,应该能成为终结者吧。期盼,“黑名单”制度能在各地推广,以倒逼文明出行行为的养成。
其实,对“闯红灯”之类的交通违法行为,既往法律有所裁决,如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然而,由于不痛不痒的低廉处罚金额以及“法不责众”的困境,人们很难受到震慑。而目前,莆田警方推出交通违法“黑名单”制度,个人交通违法将被记入公安交警部门的内部管理系统,在公民需要开具征信记录时,相关交通违法将会出现在证明上,将影响到当事者的贷款和出国等,这是法治的进步。
其实,早在2012年,国务院就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无论是深圳,还是莆田也是将上层设计落实到民间的行为。
当然,并非一次“闯红灯”就终生“背黑锅”,也不是说你闯一次红灯就无法贷款或者出国。莆田警方的制度设计也兼顾了公平和正义。比如,多次交通违法将给予行政警告乃至更严重的处罚,公务人员违法还会与其单位的文明单位评比相关。而针对交警劝导无效,多次闯红灯违法的行人,予以行政警告处理的同时,莆田交警部门正在与其他相关部门促成合作,以后,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者想出国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或子女想就读公安大学和部队院校等都将受影响。
制度设计很完善,但并非无懈可击,例如交通信用污点如何能通过个人的“改过自新”而消除,如何消除,如何界定等……征信不全是市场的事,而应是全体大众的遵守。完善征信系统,让失信者、违法者付出一定的代价,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过分,闯红灯上“黑名单”应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