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准购买自用、自住房8月27日,住建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以及外汇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对《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部分政策进行调整。通知显示,国家将取消外商投资房 ...
获准购买自用、自住房
8月27日,住建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以及外汇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对《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显示,国家将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同时,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我国楼市自2006年起实施“限外令”,彼时人民币持续升值,国内物业价值处于低谷期,大量外资通过投资中国房地产进入中国市场。为了防止境外机构和个人通过炒房套取汇差,进一步抬升中国房价,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境外资金在境内购房的政策。
2006年,《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出台,2009年再出台“向境外投资方出售国内资产征税”规定。到了2010年11月,国家外汇局出台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2012年,国家发改委也发出通知,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
事实上,中国放开“限外令”并不突然。今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就曾表示,欢迎外国人来中国买房。此外,当月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修订)》中,也删除了“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全部限制类条款。
今年以来,国内多地尝试放开“限外令”,此次六部委发文,终于将放松“限外令”推到全国层面。
外资短期不会大量流入
仲量联行中国研究部总监周志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伴随着人民币贬值预期增强,政府已经不用太担心外资在中国楼市重演2006年时的疯狂一幕。“现在是一个较好的时机来调整限外政策,因为当年采取的一些行政手段现在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也不符合我国市场化改革目标。简单来说,政府就是选择了一个合适的时间来调整不合适的制度。”周志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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