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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支付限额是为防范风险

来源: 2015-08-08 14:56:00

  北京晨报讯(记者 姜樊)支付账户余额每天仅限消费5000元?央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出台,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昨日,央行对此新规做出回应称,去年以来,网络支付类投 ...

  北京晨报讯(记者 姜樊)支付账户余额每天仅限消费5000元?央行[微博]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出台,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昨日,央行对此新规做出回应称,去年以来,网络支付类投诉占比很高,央行此举是为了防范风险。

  央行称,支付机构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问题和风险不断显现,消费者未能得到有效保护。部分支付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机制缺失,安全控制措施不到位,对消费者的信息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甚至可能将相关风险引导至消费者的银行账户。

  央行给出的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人民银行[微博]全系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受理的网络支付类投诉占互联网金融类投诉的95.06%。在央行提供的案件中,不仅有常见的黑客、内鬼等因素导致用户财产受损,也有因支付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钱款被盗转等案例。

  央行人士坦言,支付账户的问题还在于普遍没有落实账户实名制,挪用客户资金的时间时有发生,不少支付机构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普通消费者维权困难。

  此次央行发布的管理办法在维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信息安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选择权方面,规定支付机构应充分尊重客户真实意愿,公平展示客户可选择的各种资金收付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强迫客户选用某种资金收付方式。在交易安全方面,强调快捷支付应当由客户直接授权银行,并按约定进行交易验证,明晰各方的法律责任,防止银行和支付机构互相推诿扯皮。采用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支付机构努力采用更高安全验证手段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在欺诈损失赔偿方面,要求支付机构建立风险准备金和赔付机制,并对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使用风险准备金及时予以先行赔付。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追求和享受支付便捷性的同时,消费者容易忽视自身金融信息的保护,对支付业务内在风险的警惕性不足,资金被盗和欺诈风险加剧。消费者在使用网络支付等服务时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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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实名制又有新进展

  9月1日起办电话卡需核验身份证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记者赵晓辉)从9月1日起,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这将为电话实名制增加技术和设备保障。

  记者7日从工信部获悉,为了切实推进电话用户实名制,工信部正在全力组织电信企业,于9月1日前在其实体营销渠道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截至目前,中国电信[微博]中国联通(6.280.132.11%)已经累计购置和部署了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60万台。

  目前距截止日期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一些地方电信企业在设备配备上已经全部到位。6月15日,上海移动、上海联通全部配备第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身份信息;7月31日,上海电信关闭了最后一台手机App拍照认证设备。此举表明,上海手机卡销售全面进入了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时代,实名登记与身份核验系统全部对接。

  根据年初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对2013年9月1日前入网的未实名老用户,电信企业要在其办理新业务、更换移动电话卡时依法要求其进行补登记,确保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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