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6日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在“信用城市”建设方面快马扬鞭,继4月出台全市第一部社会信用专项规划后,日前又获得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为全国11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 ...
记者8月6日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在“信用城市”建设方面快马扬鞭,继4月出台全市第一部社会信用专项规划后,日前又获得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为全国11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获批城市。同步获批的还包括沈阳、青岛、南京、无锡、宿迁、杭州、温州、义乌、合肥、芜湖等城市。
据悉,成为首批示范城市,是成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又一个里程碑,这也意味着,成都将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同时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做出示范。
据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成都将建立运行保障机制,落实专门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是未来成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旋律”:通过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成都将赋予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的“身份证号”,将分散在全市各地区、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的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同时,还将以行政执法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据介绍,成都将大力推广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并首先在全市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进行广泛应用。通过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以此为抓手,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淡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比如,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限制高消费以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购买不动产、租赁高档写字楼办公、旅游及度假等,其子女将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按照计划,到2016年,成都将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使信息资源在部门之间、上下之间有效共享,使守信成为守信者的通行证,使失信者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