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批准,蚌埠市财政会同市商务部门对小微出口企业信用保险财政补贴方式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实行差额缴费政策。对小微出口企业投保的承保费率不超过0.32%,且年度保险金额 ...
近日,经市政府批准,蚌埠市财政会同市商务部门对小微出口企业信用保险财政补贴方式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实行差额缴费政策。对小微出口企业投保的承保费率不超过0.32%,且年度保险金额不超过300万美元的短期出口信用险,直接适用差额缴费方式。在其向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险时,仅需差额缴纳不含政策补贴的自付部分。 二是减轻相关企业资金负担。按上述政策对符合差额缴费条件的出口企业,只需缴纳应缴保费的10%,较以前需缴纳应缴保费30%,企业需要缴纳的应缴保费降低了20个百分点。 三是采取直拨补贴方式。对实行差额缴费的小微出口信用企业,市级保费补贴资金直接拨付有关承保机构账户。 此外,还对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等有关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了申报、审核程序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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