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5日电 财政部5日发布公告,决定8月发行2015年第七期和第八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合计最大发行额为400亿元。 根据公告,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第七期期限3年, ...
新华网北京8月5日电 财政部5日发布公告,决定8月发行2015年第七期和第八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合计最大发行额为400亿元。
根据公告,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4.5%,最大发行额200亿元;第八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4.87%,最大发行额20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5年8月10日至8月19日,2015年8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七期和第八期分别于2018年8月10日和2020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公告指出,从2015年8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根据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4.82, -0.05,-1.03%)、中国农业银行(3.45, -0.07, -1.99%)、中国银行(4.39, -0.09, -2.01%)、中国建设银行(6.06, -0.13,-2.10%)、交通银行(6.82, -0.16, -2.29%)、中信银行(7.61,-0.18, -2.31%)、光大银行(4.55, -0.10, -2.15%)、华夏银行(10.94, -0.27, -2.4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15.73, -0.32, -1.99%)、招商银行(17.91, -0.24, -1.32%)、平安银行(12.59, -0.27, -2.10%)、中国民生银行(9.33, -0.12,-1.27%)、北京银行(8.90, -0.15, -1.66%)、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微博]、徽商银行、邮储银行和北京农商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
据了解,电子式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境内发行,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只面向境内中国公民,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机构投资者不能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以100元为赎买单位,并按单期国债设个人国债账户最低、最高购买限制额,以区别于居民储蓄。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利息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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