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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收费标准仍不变可本地学异地考

来源:网络 2015-07-13 17:16:45

  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取方式的通知》,自9月1日起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原来一次性收取调整为按考试科目分段收取。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不再一次性收齐 ...

  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取方式的通知》,自9月1日起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原来一次性收取调整为按考试科目分段收取。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不再一次性收齐考试申请人全部科目的考试费,而是在考试申请人预约考试成功后、考试开始前按科目分别收取科目考试费(补考费),但按规定进行科目一考试的情况除外。

  省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分科目付款后,考生在本地驾校学车,但可以去异地考试,这有利于缓解大城市科目二考试积压严重的问题。该负责人认为,这一措施或可推动全省乃至全国自主约考的实现。

  据悉,此次调整只针对考试费的收取方式,而收费标准依然不变。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7】382号),汽车类驾驶许可考试费每人480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130元,科目三每人280元。摩托车类驾驶许可考试费用标准每人225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70元,科目三每人85元。

  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当场免费给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要重新预约考试,重新预约考试科目收费标准按该科目考试费标准的50%收取。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按照所申请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对应科目收费标准收费。违法记分满12分后进行部分科目补考的,按对应科目的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80%收费。

  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的收费标准同为汽车类480元,摩托车类225元。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后,其香港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而要求在内地免试增驾的,按汽车类每人240元,摩托车类每人112.5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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