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浙江省工商局召开企业年报与信息抽查情况实务公示会,向社会通报全省就去年10月1日企业年报公示启动以来的最新情况。据统计,截止6月30日,已有474.8万市场主体进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社会 ...
7月8日,浙江省工商局召开企业年报与信息抽查情况实务公示会,向社会通报全省就去年10月1日企业年报公示启动以来的最新情况。据统计,截止6月30日,已有474.8万市场主体进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社会各界查询。自系统开通以来,访问量累计4017万人次,查询量累计2993万人次,平均每个工作日的查询量近8万次。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充分体现了企业信用状况由过去工商一家审查,变成现在由全社会千万只眼睛共同来监督和约束的改革初衷。”
6月30日是企业报送2013、2014年度年报的最后一天。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逾期未年报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将全部被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将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
目前,全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工商部门一般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库已初步建成,截止6月30日,共有4356家企业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800余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6151条行政处罚信息被公示。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面临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经营活动受限、负责人任职受限、交易相对方拒绝合作等后果,如果载入满三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将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015年1月全省组织的企业即时信息抽查中,某某索具有限公司因在注册登记地址无法查找,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该公司,被临海市工商局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同时抄告政府相关部门。2015年4月,该企业前去办理国有土地转让手续时,被国土部门告知该宗国有土地转让被锁定为“限制转让”,原因是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公示会上,省工商局与省高级法院、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分别签署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合作协议,建立信用联动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实施信用联合监管。通过合作,法院与工商部门之间建立起“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平台,通过开通网上数据专用查询渠道等方式,实现执行查询、信息交换和执法协作。工商部门与人民银行通过加强交换信息数据、提供查询服务、对相关对象加强查验监控等方式,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
据悉,下一步,省工商局将争取在今年年底前与省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的对接工作,进一步拓展失信企业联动监管机制的覆盖面,强化对失信企业的社会化信用约束,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