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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谨防高考招生陷阱

来源: 2015-06-26 12:47:00

  随着高考结束,各类学校的招生大战接踵而至,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校,成为考生和家长们关注的焦点。但部分民办高校和社会办学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通过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误导、诱惑考生和家长,以达到招生目的, ...

  随着高考结束,各类学校的招生大战接踵而至,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校,成为考生和家长们关注的焦点。但部分民办高校和社会办学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通过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误导、诱惑考生和家长,以达到招生目的,甚至设置招生“陷阱”,骗取招生费和报名费等。近日,海东市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发布招生广告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

  针对层出不穷的高考招生诈骗,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示考生和家长对下列四种招生广告一定要小心警惕。一是假借军队招收“地方委培生”。目前,军队院校已停招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所以,现在仍以“地方委培生”、“自费生”等名义进行的所谓军校招生,均属诈骗。二是将“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借此谎称“破格”招收部分学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在高考前需通过学校组织的测试,合格后还要参加高考,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要求方可。三是以拥有某些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为名,诱骗考生和家长。在实际录取工作中,高校对招生计划的使用,必须通过学校集体研究决定,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的做法是根本行不通的。四是混淆不同办学类型概念。如故意混淆普通高等教育与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的概念,蒙骗希望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可以上名牌大学。结果,考生拿到的录取通知书并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今后也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正式毕业证书。

  针对上述问题,警示提示广大考生和家长在选择学校时,要认真审查其是否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招生资格和学历是否得到国家承认;招生简章和广告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审批。报名前,学生和家长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实地考察学校的办学条件、设施和教育质量,防止上当受骗。在选择学校时,应先到教育部门咨询了解情况,不要轻易报名。报名时,学生和家长应与校方签订相关合同,将校方的承诺都写入合同中,并约定违约责任。在交费时,要向学校索取正式收据。任何学校都不存在先交费、后录取的情况。如因虚假违法招生广告而受骗上当的,可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要注意保存好广告宣传资料、发票等证据,以便遇到问题时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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