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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最后通牒”,逾期信用将会受损

来源:网络 2015-06-26 11:28:48

  6月30日为商事主体2014年年度报告提交的最后期限,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提醒辖区商事主体,尽快提交。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信息平台 ...

  6月30日为商事主体2014年年度报告提交的最后期限,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提醒辖区商事主体,尽快提交。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对其信用记录产生影响。

  按照规定,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在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年度报告。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将会出现两个后果:一是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其经营活动和信用记录产生影响,商事主体将不能申请变更登记及备案事项,并影响其银行贷款、机构代码证年检、报关、报税等经营活动;二是即使商事主体按照规定通过补交年度报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但其曾因未年报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仍将保存在其信用记录内,无法消除。

  网上提交年报流程1.在IE浏览器中输入网址“www.szscjg .gov.cn”,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首页;2 .在首页点击年报入口飘窗,或在“在线办理”中点击“商事主体年报系统”进入年报系统页面,按照要求提交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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