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已上报 或下半年出台

来源:网络 2015-05-30 08:33:07

  稳增长的利好政策正在密集出台。国家发改委5月28日印发《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以发挥中央资金对地方和社会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另据报道,《长江经济 ...

  稳增长的利好政策正在密集出台。国家发改委5月28日印发《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以发挥中央资金对地方和社会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另据报道,《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目前已上报国务院,但近期出台可能性不大,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出台。而四川、重庆、安徽、江西、湖南等长江沿线省份目前也都已出台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实施意见,推出系列交通基建项目。

  “在一系列政策之下,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增长带将加快成长。”发改委综合司副司长丛亮不久前向记者如是说。他所说的新的增长极就包括“长江经济带”,相关政策正由顶层设计转向专项规划与具体实施并进,一批交通、生态环保、产业以及重大合作项目也已启动实施。

  记者注意到,《方案》开宗明义指出,为发挥中央资金对地方和社会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国家发改委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专项,用于补助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相关项目建设,着力提高长江干支线航道通过能力,改善以港口为重点的综合交通枢纽各种运输方式衔接不畅的状况,统筹铁路、公路、航空建设,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和综合交通整体效能。该专项实施年限为2015年至2020年。

  《方案》明确将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长江干支线航道、铁路、公路、航空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以及弥补发展短板的长江干支线港口“最后一公里”集疏运建设项目和长江经济带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等。今年重点安排长江干支线港口的铁路连接线、长江干支线港口的道路连接线和长江经济带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方案》还明确了今年的补助标准,将以总投资扣除征地拆迁费用为计算基数,东部地区项目按15%、中部地区项目按20%、西部地区项目按25%的标准予以补助,且补助单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2亿元。

  “三大战略全面布局,新增长极已初露端倪。”发改委地区司副司长于合军在解读《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时曾如是说。

  “经发改委初步测算,去年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总量约为6万亿元左右,约占全国总量的8.8%。预计今年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长江中游城市群仍有望保持9%以上的经济增速,正在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经济新的增长极。”于合军说。

  对此,海通证券(25.76-0.25-0.96%)也认为,2013年至今,“一带一路”、自贸区、京津冀区域战略齐头并进,目前均有实质举措相继落地。在长江通关一体化、商检一体化等软件配套提前就位的基础上,长江经济带相关硬件配套的出台已迫不及待。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