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下发《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2017年)》,其中提出要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作为 ...
昨天,北京市下发《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2017年)》,其中提出要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5月136日,法制晚报)
在网络游戏里,没有神装备,只有神操作。在人事工作中,没有一劳永逸,只有小心翼翼。即将“出炉”的北京市公务员诚信档案,即便是一张“良方”,也严格“抓药”、谨慎“煎药”。而且在实施的过程中,还须严防权力插足,坚决剔除“档案造假”这个杂质。
有道是:“三分制度,七分执行。”在现实生活中,“歪嘴和尚念歪了好经”的问题早已数见不鲜;权力“踩过界”、档案“靠美容”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譬如轰动一时的“骗官书记”王亚丽,其档案中除了性别是真的外,姓名、年龄、履历均为“注水肉”。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敏感问题尚且如此,包罗万象的信用信息能够坚持“素颜”示人,笔者还真为北京市相关部门捏了一把汗
退一步讲,就算是只能看不能改的“只读文件”,干部诚信档案也绝非“铁板一块”。因为该档案的信息量太过庞大,征信系统获得的不一定全是一手资料,“跑冒滴漏”的风险依旧存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或许能校得准,但违约记录又该如由谁认定、如何采集?假如“污点”在第一现场“洗白白”,干部诚信档案就算再怎么“倔强”,也不过是有劲没处使的“事后诸葛亮”。古人云:“唇亡齿寒。”行政权力一旦失守,诚信档案岂能“独善其身”?
总而言之,干部诚信档案或许是个“身怀绝技”的大侠,但也不能“赤手空拳”,更不能“单兵突进”。一方面,要“武装到牙齿”,根据银行干部诚信档案特点配套制定专项防腐机制和应急处置方案,最大程度上为提高其战斗力。另一方面,要与干部监管、宣教工作等“互为犄角”,确保“黑名单”的真实性、全面性、可靠性,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污点”。唯有如此,方能真正实现“精准打击”和“火力覆盖”,进而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最终将各种“渣官腐吏”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