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荣成市政府下发荣成市企业信用联动奖惩实施办法等四个征信管理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荣成社会信用体系在规范管理企业运营、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让诚信企业受益,让失信企业受制。 本次 ...
日前,山东省荣成市政府下发荣成市企业信用联动奖惩实施办法等四个征信管理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荣成社会信用体系在规范管理企业运营、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让诚信企业受益,让失信企业受制。
本次下发的四个文件分别是《荣成市企业信用联动奖惩实施办法》、《荣成市企业信息(黑名单)公示暂行办法》、《关于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意见》、《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意见》。
全市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分为A+、A、B、C、D 五个级别。此次下发的《荣成市企业信用联动奖惩实施办法》规定,对拥有信用A+及A级等级评价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例如在环境保护、农产品和农用物资经营等日常监管中降低频次;在办理项目立项、环保审批等手续时优先办理,并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等。《荣成市企业信息(黑名单)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由市文明委、发改局等17部门联合成立荣成市企业信用审核联席会议,确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征信办再通过荣成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使用。
《关于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意见》要求,机关事业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过程中,应当查阅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或者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作为依法管理的依据或者参考。
《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意见》,则鼓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申报、资质管理等方面均需要提供信用报告,并实行信用等级准入制度,如信用等级为C、D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选择合作伙伴或者进行投资时,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报告,根据对方的信用状况,决定合作或投资意向,从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各相关部门都已经积极行动起来。记者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了解到,为确保征信体系规范运行,市工商局已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和信用告知程序,对诚信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诚信等级给予相应奖励;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市工商局在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下达失信告知书,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