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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屋顶不抽烟 网友:应跟征信挂钩

来源:网络 2015-01-21 10:43:26

周杰伦曾有一首歌《屋顶》,众歌迷热传,昨日,“屋顶”作为热词再次被关注,而这次却是因为“控烟”。据悉,最新出台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提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专家概 ...

    周杰伦曾有一首歌《屋顶》,众歌迷热传,昨日,“屋顶”作为热词再次被关注,而这次却是因为“控烟”。据悉,最新出台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提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专家概括为,“有屋顶的地方都不能抽”。据悉,河南也出台过各式严厉控烟措施。现在实效如何?有屋顶的地方真能全部禁烟?专家表示,控烟责任主体需扩展到社会共同治理。

    □东方今报记者  董彩红/文  邱琦/图
    【触目惊心】

    禁烟形同虚设
    肺癌为河南第一大癌
    中国禁烟可谓一直在行动,但收效甚微。
    据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约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
    2003年,我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于2006年1月9日在我国生效。截至2012年,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法或控烟综合性立法。但是,我国还没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方面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2013年卫生计生委启动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起草工作,经不断修改,形成了送审稿……
    对此,很多人希望“规定能够落实”。
    河南省疾控中心专事控烟的王卫峰告诉记者,2008年11月,世卫组织不客气地将“脏烟灰缸奖”颁给中国,颁奖词是“宁要漂亮烟盒,不要公民健康”。
    为了禁烟,中国也向世卫组织承诺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几乎算是“一纸空文”。
    “至今,在公共场所控烟的依据仅是卫计委的部门规定,但谁来执法从来没有明确,这也导致了控烟令形同虚设。”郑州市某三甲医院的呼吸科医生王鹏告诉记者,而吸烟又是导致肺癌发病率第一的要害。而在发达国家,因为控烟,肺癌发病率已呈下降趋势。但河南的现状是,肺癌已经超越胃癌,成为河南第一大癌。
    【最严禁令】
    立法迫在眉睫
    并且要真正落地
    “河南的所有医疗机构,都要求是‘无烟医院’,河南省教育厅也专门下发‘禁烟令’,但到一些公共场所,没有人劝阻,控烟几乎没任何实效。”王卫峰说。
    据了解,2014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由国家卫计委起草,被网友称为“最强禁烟令”。这是我国首次拟制定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全面控烟。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违者个人和单位或机构都要受到相应罚款。
    对于最严禁烟令,会带来好的效果吗?
    “立法迫在眉睫,并且要真正落地。”河南省疾控中心专事控烟的王卫峰说,控烟立法后,相信会好很多。根据一些已经立法的地方,例如香港,因控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仅设在港区政府下的控烟办,就有100多名专职人员,一旦发现公共场所有人吸烟,先罚单位,而且群众基础也好,看到谁抽烟,不听劝阻就报警,这也使得香港的街头“二手烟”销声匿迹。
    控烟专家表示,控烟责任主体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扩展到社会共同治理,有利于控烟工作开展,不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而且烟草专卖、工商、市政市容、公安、教育等部门都要履行法定控烟责任。此外,社会组织、场所经营者、烟草产品制售者及个人都对控制吸烟负有法律责任。
    【各方声音】
    大幅度提高烟草税收
    抽烟记入征信系统
    对于控烟,大学教师、网友等,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网友“孤帆远影的骆驼”说,立法后,如何严厉执法,让“烟民”彻底缴械很关键。
    “对于烟民,不仅罚款,更要实行严厉的,例如在公共场所抽烟被抓住后,超过两次就要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大学教师王秀英说,烟草广告与禁烟宣传多次拉锯,这也反映了禁烟形势十分严峻。这除了立法缺位、执法不给力外,也与烟草消费大环境有关。
    王秀英建议,要提高烟草税更要提高零售价来从根源上“控烟”。
    据悉,我国的烟草税在1994年、2001年和2009年进行了三次调整。但2009年的烟草税收调整同时重新按价格划分烟草类别,使部分卷烟的税率不升反降。烟草税占零售价的比例只由35%~40%提高到了43.7%~48.7%,与国际烟草税负的平均水平(65%~70%)相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河南省疾控中心专事控烟的王卫峰说,微调烟草税,对高利润的烟草行业没有实质影响。“只有大幅度提高税收,逼得烟草不得不提价才行。”
    【链接】

    控烟专家再“批”《广告法》禁烟不彻底

    烟草的危害已为多数人所知;立法控烟,也日益成为社会共识。但是,对烟草广告,“严格限制”还是“全面禁止”?中国政府在立法层面,似仍有犹疑。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修订的《广告法》二审草案稿,禁止利用包括移动互联网在内的大众媒介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公共场所、医院、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内设置烟草广告;禁止设置户外和橱窗烟草广告;还将烟草广告的审批权,从县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至国家工商总局。
    然而,上周,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却组织法学、公共卫生领域的控烟专家,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谏”言,直指《广告法》对烟草广告、促销、赞助的禁止态度仍不彻底,特别是现行修订说明,仍允许全国多达甚至超过540万的烟草专卖点张贴、陈列烟草广告,这“将放任烟草企业在零售终端的营销,以及对青少年的烟草危害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2012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秘书处对各履约国的烟草广告禁止情况评估显示:中国为零分。
    上述专家的禁烟“谏”言,已于1月19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发至全国人大常委会。
    数据

    我国烟草销售终端超540万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仪群对《中国烟草年鉴2013》的统计显示,2013年,全国卷烟零售户为540万个,“约合中国每250个人就有一个卖烟店”。吴仪群指出,在学校附近,还有一些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小超市、杂货店,也在非法向青少年销售卷烟;加之近两年来,中国烟草专卖局的主要工作策略就是“终端营销”,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国烟草销售终端,早已超过540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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