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3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发票违法犯罪,山东公安、国税、地税部门统一步调,于2014年5月中下旬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为此,山东省公安厅与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 ...
记者从13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发票违法犯罪,山东公安、国税、地税部门统一步调,于2014年5月中下旬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为此,山东省公安厅与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了7次警税协作联席会议,着重就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推进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开展合作。各级实行每月碰头会制度,研究近期工作,协调工作配合。对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的大要案件,实行联合查办。公安、国税的信息共享数据端口成功对接,双方实现了数据实时查询,提升了信息化作战和情报导侦打击效能。
同时,承担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的公安、国税、地税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在19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实行不定期专题会制度,多次召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编发专题工作简报20余期,通报工作进展,明确打击方向。
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地方财税返还政策措施的监督管理力度,海关、税务、公安联合打击出口骗税,商务、工商、审计及军区政治部、后勤部等各有关部门加强了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管理及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通信管理等部门会同公安、税务建立涉票信息查询制度,共同做好有关案件查处工作。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公安、税务健全部门间信息交流、定期协商、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涉票涉税案件分析筛选、检查侦办、起诉审判快速“工作链”,实现了案件查办的一体化。
此外,山东加大税收违法案件宣传曝光力度,建立涉税违法“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或公告偷税、虚开发票偷骗税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50余起,起到了让不法分子畏惧战栗,让心存侥幸者引以为戒的作用,促进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