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将遴选30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今日,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政府获悉,福建省近日已印发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计划在8个设区市创建3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根据实施 ...
2015年,福建省将遴选30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今日,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政府获悉,福建省近日已印发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计划在8个设区市创建3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今年福建全省将遴选30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今后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开。目前,8个设区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名额分配表已公布,福州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各4个,莆田市2个。
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申报时间为1月11日-1月31日。2月1日-3月31日,福建省将对各地申报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考核(60%)、质量安全水平(20%)和群众满意度(20%)三个部分。根据考核结果,福建将遴选4个县(市、区)推荐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确定10个县(市、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其余的16个县(市、区)由各设区市按照本方案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今年4月至明年12月底,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将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创建活动的重点是健全监管体制和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福建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并打击农业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案件移送率100%。同时,培训一批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同时,福建将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配套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入户率达到100%。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创建活动落实属地管理,创建县人民政府需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不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列入绩效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也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