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青岛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向市民征求意见

来源:网络 2015-01-05 17:31:01

  为推进青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青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1月5日起就《青岛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活动将于1月23日结束。   ...

  为推进青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青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1月5日起就《青岛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活动将于1月23日结束。

  据介绍,《意见》的发布主要目的有三个:一是加大不法行为制约力度。增加不法分子在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上的成本,让不讲诚信者付出更大的经济和声誉代价。二是弥补监管制度 体系不足。在法律现有规定的框架下,创新制度设计,提高监管实效。三是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行为。强化“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导向,弘扬“明信知耻、惩 恶扬善”的道德风气,增强诚信体系建设效果。

  《意见》总体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列入原则。对列入黑名单的应具备法律法规的明确依据或对上位法原则性规定的合理扩展性解释,做到与法有据。二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震慑和打击严重和故意违法犯罪,对于违法行为列入情形,坚持行政处罚在先、信用处罚在后。三是联动制约原则。强化“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 利益导向,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通报税务、银行等单位,依据市食安办联合10部门下发有关规定,列入相应征信体系,并在扩大经营范围等行政许可上予 以制约,避免一个部门 “单打独斗”,强化制约效果。四是适应现行体制原则。市级层面不大包大揽,公布环节不强调一味的统一,明确区市一级的公布权限,但考虑到各部门征信体系建 设现状,向有关部门通报的职责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履行,既落实属地责任,又符合体制实际,增强可操作性。五是从严重处原则。对于再次违法违规的,规定应依 法重处,防止不法分子“换个姿势再来一次”。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自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月23日止。联系人:王悦能;联系电话:0532-85916681;意见征集邮箱:qdsawb@qingdao.gov.cn <mailto:Qdsawb@qingdao.gov.cn>。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