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中债资信:多重因素叠加 资产证券化产品岁末现井喷

来源: 2014-12-28 21:44:17

  观点简述:  今年12月中旬以来,我国资产 证券化产品 的发行出了一个小的井喷。仅上两周,银行间市场已经新发行了10单资产 证券化产品 ,其中CLO产品9单(其中有2单为铁路专项信贷资产 证券化产品 ),租赁ABS ...

  观点简述:

  今年12月中旬以来,我国资产 证券化产品 的发行出了一个小的井喷。仅上两周,银行间市场已经新发行了10单资产 证券化产品 ,其中CLO产品9单(其中有2单为铁路专项信贷资产 证券化产品 ),租赁ABS产品1单。由于监管审批速度加快,年度业绩考核及资金面预期收紧等原因,资产 证券化产品 发行与招标出现了集中情况。同时,因为债券市场资金面紧张,利率波动显著,利率上行趋势明显,部分机构在发行时选择了一定时间后的延迟发行。

  中债资信ABS观察:

  近两周银行间资产支持证券集中发行

  这两周发行的10单 证券化产品 ,有9单为CLO产品,1单为租赁ABS。发起机构涉及9家金融机构,其中3家为政策性银行,1家为国有商业银行,3家为城市商业银行,1家为农村商业银行,1家为金融租赁公司,发行机构种类较为丰富。

  近期这10单 证券化产品 除了集中发行外,相比于之前还有两个比较特殊的地方。首先,其中有3单CLO产品发布推迟发行公告。国家开发银行2014年第八期和第九期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发元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都选择了延迟发行。其中,国开行第八期和第九期铁路专项都在延迟8天之后再次成功发行,发元2014年第一期CLO暂未发行。再次,这10单CLO产品的招标结果有5单是在上周五(12月19日)一天之内公布的,包括华租稳健租赁ABS,龙商第一期CLO,湘元第一期CLO,国开第九期铁路专项CLO和京元第二期CLO。

  监管审批速度加快,年度业绩考核及资金面预期收紧,产品发行与招标出现集中情况

  此次集中发行的10单 证券化产品 ,有1单是在2013年12月启动,3单在2014年3月至4月启动,5单是在2014年6月至7月间项目开始启动,甚至有一单还是在2014年10月启动。14年后半段监管审批速度的加快,使得发起时间不同的证券产品在近期完成了审批并开始发行。

  同时,2014年即将结束,拿到人行批文的部分发起机构,为了企业或公司的年度任务或绩效考核,选择在年底之前发行。

  虽然近期债市利率波动显著,但预期春节前资金面会进一步收紧(包括12月18日起的今年最大规模的IPO发行导致的资金冻结),因此拿到批文的部分企业或公司选择了在近期发行。

  在以上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资产 证券化产品 的发行和招标在这两周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井喷现象。

  债券市场利率波动显著,部分产品选择延迟发行

  这两周发行的10单 证券化产品 ,有3单在本月推迟发行,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2014年第八期和第九期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发元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这3单证券选择推迟均是因为近期债券市场波动显著,利率不断上行。央行降息后,无论是货币市场利率、国债利率还是信用债利率,均出现一定幅度上升。央行降息后增加的流动性导致股市大幅上涨,在股市虹吸效应的分流作用下,债市利率上升趋势明显。

  此外,中国证券登记所12月8日晚间发文《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暂时不受理新增企业债券回购资格申请,已取得回购资格的企业债券暂不得新增入库;同时规定 债项评级 达不到AAA级的企业债券不得新增入库,有新增入库的将强行出库,企业债回购资格进一步收紧。同时,对未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的企业债,除主体AA 及以上(AA 评级的需展望正面或稳定)、债项AAA 外,将失去质押资格,意味着约有7000多亿的存量跨市场企业债将失去质押资格。此项通知使得债市利率不确定性显著增加。

  因此,部分发行人选择了调整发行方案、调升申购利率区间、延后等方式来应对短期市场波动对新 债发行 造成的不利影响。国开第八期和第九期铁路专项CLO在延迟一段时间后已成功发行,预期发元2014年第一期CLO也会在近期发行。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