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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对中石化2条存重大隐患原油管道下停输令

来源:网络 2014-11-14 21:55:28

  安监总局14日发布消息称,安监总局对中国石油(7.83, -0.09, -1.14%)化工集团公司两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原油管道下达停止输油指令。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安监总局在暗查暗访中发现,中石化临邑-沧州原油 ...

  安监总局14日发布消息称,安监总局对中国石油(7.83, -0.09, -1.14%)化工集团公司两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原油管道下达停止输油指令。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安监总局在暗查暗访中发现,中石化[微博]临邑-沧州原油管道、塘沽油库-大港天津石化公司Ф426原油管道安全隐患严重且短期内不能整改消除,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现行《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中石化集团公司对两条管道停止输油。

  安监总局在停输令中要求,中石化集团公司要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两条管道的停输方案,11月20日前上述两条管道必须停止输油,12月10日前完成两条管道的无害化处理等全部后续工作。停输后,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尽快对管道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检测评估,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没有消除前,两条管道不得恢复输油。

  对整改困难、确需政企联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中石化集团公司要详细说明情况并报送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请其协调解决。两条管道途经的山东、河北和天津3省(市)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协助企业做好停输工作,并依法依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排除企业报送的安全隐患。对于停输可能带来的供应问题,安监总局要求,中石化集团公司要精心调度组织,优化油品资源配置,保证华北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

  安监总局总工程师王浩水表示,下达停输令表明国家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决心,必须坚决执行。停输令虽是下达给企业,但由于规划不科学造成的占压等安全隐患,还需要地方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维修维护、搬迁占压物、局部改线等方式来消除,确保安全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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