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高速执法二支队一大队的消息:一名外地人在重庆高速路上开车超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处罚后,他认为自己反正是外地人,很少来重庆,所以一直拖欠着罚款。3年后,男子因被列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
来自重庆高速执法二支队一大队的消息:一名外地人在重庆高速路上开车超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处罚后,他认为自己反正是外地人,很少来重庆,所以一直拖欠着罚款。3年后,男子因被列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到银行贷款,才不得不缴纳了这450元罚款。
2011年7月,浙江人陈某驾驶渝C32XXX小车在沪渝高速公路垫江段行驶时超速,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对其现场开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陈某认为自己是外地人,不交罚款拿他没辙,便称自己到执法部门缴纳罚款,但陈某一直未到高速执法部门缴纳罚款。
2011年12月,因陈某逾期未履行处罚,高速公路执法部门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当事人陈某应当按规定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及诉讼费共计450元。但陈某系外地人且联系不上,法院便中止了执行,并将当事人陈某的资料记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2014年11月3日,陈某“自觉”到法院缴纳了450元,此时距离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快到三年。经过耐心开导,陈某才道出了个中原因:最近,陈某到银行贷款办点事,银行查询到被陈某记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不予放贷,同时陈某因失信记录又陷入出行难、消费难的困境。陈某无奈之下只好“主动”上门缴纳罚款。
据法院相关人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凡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此类老赖不仅向银行贷款将会受限,就连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高消费行为都会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