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枣庄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始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被评为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将被重点监控。 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市 ...
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枣庄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始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被评为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将被重点监控。
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秩序,新试行的《枣庄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从12月1日开始,对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等级采用动态评定的方法,每年评定一次。从当年12月1日至第二年11月30日为一个评定周期。期间,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随后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至守信等级。同时,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随后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至警示等级。以及,期间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在随后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至失信等级。此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书后7日内向市局申请复评。
《办法》规定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其实施分类管理措施,建立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失信等级和严重失信等级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仅会在市局政务网站或其他载体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可以采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而且失信等级的企业在下一评定年度还列为重点监控单位。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在下一评定年度还将被列为重点监控单位,监督检查频次应高于失信等级企业;同时还会将有关情况向组织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采购的部门或机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