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治超停车场与货物驳运企业违规达到一定的程度,就要列入“黑名单”,每月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这是我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综 ...
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治超停车场与货物驳运企业违规达到一定的程度,就要列入“黑名单”,每月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这是我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作出的规定。
出台该《实施意见》,旨在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公路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交通事故逐年下降,公路通行环境明显改善,公路桥隧安全运行得到有效保障,为温州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公路交通环境。
三类对象列入“黑名单”
该《实施意见》规定,列入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的有三类对象:第一种对象是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员,有7种情形列入治超黑名单: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或车载货物抛洒滴漏污染公路一年内累计超过3次以上的;填报虚假资料骗取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利用无牌、套牌或非法改装车辆进行超限运输的;以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或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检测的;经路面预设的高速称重仪检测和视频联网监控设施抓拍认定超限运输车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第二种对象是道路运输企业,有2种情形列入治超黑名单:所属(含挂靠)货运车辆经路面预设高速称重仪检测和视频联网监控设施抓拍的货运车辆3辆以上,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数量累计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第三种对象是治超停车场与货物驳运企业,有四种情形列入治超黑名单:非法为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装载、配载的;虚报检测数据资料,帮助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逃避卸载和处罚的;治超停车场工作人员出现强装强卸的;经检查考核不合格的,逾期不配合整改的。被列入治超“黑名单”的当事人连续一年内再无车辆超限超载不良记录的,自动解除黑名单。
每月向社会公布“黑名单”
据了解,我市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实行定期公布、诚信考核积分管理、责令整改等制度。全市各级治超办将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定期每月在各成员单位网站和当地的主要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凡被列入治超“黑名单”的货运车辆驾驶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落实诚信考核积分管理,并一次计10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关于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计分标准,纳入交通违法计分。列入“黑名单”的道路运输企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进行整改;一年内,仍有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记录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对列入治超“黑名单”的道路运输企业,将超限违章经营情况记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档案,作为质量信誉考核依据。公路管理机构与列入“黑名单”的治超停车场、货物驳运企业,解除有关治超停车保管与货物驳运协议。
建立治超违法责任追究机制
该《实施意见》就建立公路治超违法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责任部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作为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各成员单位综合超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与通报,同时建立相关奖惩、问责等配套制度。还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科技治超,强化车货源头监控体系建设,加快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完善治超信息抄告制度。
笔者从我市公路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公路部门积极围绕“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在全市先后开展3次综合治超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31063人次,检测各类超限运输车辆471496辆,查处违法超限车辆7628辆,卸载货物88743吨。目前,全市超限率已控制在1.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