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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住房保障诚信体系严防骗租骗购

来源:网络 2014-10-20 22:58:33

  10月17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全市住房保障诚信体系的通知》,全面建立住房保障诚信体系。  对骗租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收回其骗租的保障性住房,并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补齐租金差额 ...

  10月17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全市住房保障诚信体系的通知》,全面建立住房保障诚信体系。

  对骗租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收回其骗租的保障性住房,并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补齐租金差额。骗取廉租房租赁补贴的,须全额退还已经骗取的补贴。有骗购、骗租、骗取行为的家庭,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家庭所有成员在5年内不得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购经济适用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将退出经济适用房或按照原购房总价款(含储藏室)的30%交纳差价款。

  群众发现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和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信息的,可拨打举报电话838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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