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台州市国税局了解到,10月1日起,偷骗税、虚开发票超过一定数额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将通过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对外定期公布。这意味着,税收违法不仅要上“黑名单”,而且还要向公众曝光了。 记者 ...
昨天,记者从台州市国税局了解到,10月1日起,偷骗税、虚开发票超过一定数额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将通过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对外定期公布。这意味着,税收违法不仅要上“黑名单”,而且还要向公众曝光了。
记者了解到,今年台州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稽查了390家企业单位,其中税务有问题的概率达到90%以上,有一家恶性偷税甚至达到了500万元以上。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是由于对涉税政策了解不透,会计核算出错造成的,对这部分我们是不予处罚的,只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就可以了。但是有小部分企业单位故意偷税漏税,比如说设立账外账、收入不入账、虚报支出等,一旦被发现就要被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更恶劣的就是虚开或者接受虚开发票,买票卖票,或者利用伪造文书骗取出口退税,这些可能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市国税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如今,偷税漏税的企业单位将面临的不仅仅是上税务“黑名单”这么简单了,一旦超过“警戒线”,还将面临全社会的舆论压力。
此次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中明确了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内容、标准、时间及对相关纳税人的处理措施等。
据悉,“黑名单”的曝光工作将由总局、省局和市(地)局三级税务机关同步开展。比如,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由市国税机关公布;达到4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则由省国税机关公布。
“黑名单”曝光后,当事人将面临的不仅仅是舆论的压力,还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按照《公告》公布的当事人,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判为最低级,当事人在未结清纳税款、滞纳金前将阻止其出境,并影响金融机构融资授信,限制高消费惩戒等。‘黑名单’制度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曝光‘黑名单’是为了让不法分子畏惧战栗,让心存侥幸者引以为鉴,维护稽查执法权威。“该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