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财政部专家:国资改革方案或明年二季度后出台

来源:网络 2014-09-25 16:05:58

  大智慧(5.98,0.00,0.00%)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25日讯,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告诉大智慧通讯社,国资改革方案应确定产业负面清单之后才能出台,由于后者涉及外资准入谈判,预计改革方案在明年二季度 ...

  大智慧(5.980.000.00%)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25日讯,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告诉大智慧通讯社,国资改革方案应确定产业负面清单之后才能出台,由于后者涉及外资准入谈判,预计改革方案在明年二季度之后出台。

  文宗瑜称,央企包括很多垄断性企业,其改革涉及一些垄断领域的开放问题,需要确定产业准入的负面清单,这既包括对民资的开放,也包括对外资的开放。对民资准入领域的划定并无太大政策障碍,比如我国可以有步骤地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但是对外资开放则需要涉外谈判。

  文宗瑜表示,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国际服务贸易协定谈判等都在试图确定外资准入的负面清单。在负面清单确定前,先行推出国资改革方案并不妥当。

  “中美目前已初步确定将在2015年达成负面清单协议,我国明年才有可能在负面清单方面确立大致的框架。”文宗瑜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中央层面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办法今年出台的几率不大,其出台应该在明年,具体时间可能在二季度之后。”

  关于地方多省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文宗瑜评价称,这些方案只是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做了一些笼统的表述,地方虽有20个左右的方案出台,但其实际推进速度并不快。

  ”文宗瑜解释,由于地方涉及的大都是竞争性行业而非垄断行业,且一般不涉及对外资开放问题,地方的国资国企改革更简单一些。加上地方有一些国企经营效益不太好,也更有动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