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表明我国在市场管理方面的思路和模式的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理企业转向依靠透明诚信的市场 ...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表明我国在市场管理方面的思路和模式的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理企业转向依靠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坚持放管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
辽宁省工商联率先在民营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过数月努力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受到全国工商联的高度评价,并已经被吸纳为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辽宁省民营企业信用中心主任袁有训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介绍说,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需要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全面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同样需要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们抓民营领域信用建设,就是要竖起一面镜子,让全省205万民营企业都照照自己,也照照别人,通过正面引导、启发、教育来推动诚信建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民营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只能在探索中向前推进。辽宁省工商联开创这项工作就是基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维权需要,要争取优秀民营企业家理解、支持和参与,借助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这项创新性工作,而且这项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复杂性、权威性,工商联要与同级发改委、信用办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合作,接受信用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帮助,认真听取、吸纳和落实信用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
辽宁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从谋篇布局到具体实施仅仅用了半年多时间。今年2月至4月组建了辽宁省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制发系列纲领性规范性文件。自5月份开始,辽宁省工商联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省信用办,共同开展了以“我诚信 我光彩”为主题的辽宁万名民营企业家诚信倡议活动,全省已有数千民营企业家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在签名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在7月份,辽宁省工商联又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辽宁省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启动了“万千百十一工程”。尤其是8月份全省信用培训的开展,接受指导培训的企业家纷纷表示真正认识到了诚信的重大意义和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的紧迫性,辽宁省民营企业信用中心网站也已经设计完成,预计9月份实现联网。
诚信缺失,不仅大幅度增加了企业的运行成本,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的诚信状况不仅直接关系自身形象和自身利益,而且关系整个社会的正常有序运行。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大,发展快,作用越来越重要,民营企业发展的实践证明,诚信才是民企不断壮大的宝贵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