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海南省旅游委组织召开打造优质服务购物企业品牌工作会议,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及省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三亚海棠湾免税购物中心、万宁首创奥特莱斯、万宁奥特莱斯 ...
9月12日上午,海南省旅游委组织召开打造优质服务购物企业品牌工作会议,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及省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三亚海棠湾免税购物中心、万宁首创奥特莱斯、万宁奥特莱斯珠宝城3家旅游购物企业现场签署了《服务质量和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遵守6项质量管理标准和6条经营规范(见下),否则自愿接受处罚,并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退出旅游电子行程管理系统。自觉接受工商、物价、税收等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积极树立海南购物企业规范经营、阳光购物的旅游新形象。
随着国际旅游岛的不断建设,同时也随着我省旅游购物免税政策的不断调整,购物体验不断提升和旅游体验不断升级,海南省旅游购物形势持续向好。特别是离岛免税政策的落实,使得三亚、海口的免税店经营额迅猛增长,知名度迅速提升,“游+购”成为新兴的旅游发展模式。因此旅游购物应纳入国际旅游岛的发展战略中,不仅不能缺位,而且还要大力发展,更要创出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各监管部门会上表示,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价格虚高、高额回扣、欺客宰客等不法商贩的经营企业绝不手软,严厉打击旅游购物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同时积极培育旅游购物优质品牌,树立诚信经营的标杆,发挥榜样的作用,从而带动 不规范经营的企业走向规范。
陆志远在会上表示,签署承诺书的3家企业是海南省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方面表现突出的大型旅游购物企业,是离岛免税政策的具体实践 者,是旅游购物的标杆,要求3家企业认真执行6项质量标准,严格遵守6条经营规范,积极引领海南旅游购物市场有序发展。
旅游购物是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陆志远希望借助免税店等平台,加强海南土特产品、名优商品的研发生产,以“海南礼物”打造海南购物的新形象。
附: 6项质量管理标准
(一)销售商品质量应符合生产企业明示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销售商品应标明名称、产地、价格、等级、规格等商品要素,做到明码标价;国产商品应使用价格部门统一监制的商品标签;全进口商品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和物价部门监管;
(三)销售商品应主动向旅游者出具购货凭证及商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卡);
(四)对销售商品供应方的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评价和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方列入购物场所的《合格供应方备案名册》,作为选择采购商品的依据;
(五)销售商品应提供生产商、商品用途、性能、主要成分、使用说明书等;
(六)销售商品应执行进货检验、台账登记管理制度。特殊贵重商品应有法定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6条经营规范
(一)有义务向工商、物价、税务、质检和旅游部门提供进货单据、供货价格和账务;
(二)购物店向当地市民、自助旅游者、旅游团队开放经营;购物店内的任何柜台不销售假货,杜绝商品以次充好;
(三)销售的国内商品的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或向物价部门备案,做到明码实价,杜绝价格虚高或价格欺诈,做到标价就是实际销售价格;销售的进口商品,接受海关、物价部门的监管;
(四)对旅行社给予的商业佣金,按国家规定不超过商品销售价的5%,并且通过公对公银行转帐,不使用现金支付,不对导游和旅游车司机个人;
(五)若出现因旅行社或导游诱导游客购物并获取现金回扣等不正当利益问题,在购货后30日以内,对游客提出的退货要求,无条件予以满足;若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则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予以办理保修、赔偿或退货处理;
(六)自觉接受工商、物价、税收、质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和旅游部门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