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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信用建设圈定包括政务领域等17个重点领域

来源:网络 2014-09-15 15:17:59

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正式印发《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15 年行动计划》,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大力推动17个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

   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正式印发《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15 年行动计划》,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大力推动17个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自治区确定开展信用建设的17个重点领域,包括政务领域、金融领域、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领域、药品安全领域、产品质量领域、工商管理领域、税务领域、价格领域、环境保护领域、劳动社会保障领域、医疗卫生领域、教育科研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司法领域及法律服务领域,在上述领域规范信用管理,加大失信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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