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失信人”名单买不了动车票,“老赖”在中秋节后第一天,主动联系法院还钱。 据了解,陈某与连某贤因买卖合同纠纷,在2011年闹到漳州长泰县法院。经调解,陈某应归还连某贤1.3万元。但是,陈某一直没有还这笔 ...
上“失信人”名单买不了动车票,“老赖”在中秋节后第一天,主动联系法院还钱。 据了解,陈某与连某贤因买卖合同纠纷,在2011年闹到漳州长泰县法院。经调解,陈某应归还连某贤1.3万元。但是,陈某一直没有还这笔欠款。2012年,连某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没有找到陈某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某又长期在外逃避执行,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4年7月,法院将陈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实时查询其银行账户情况。9月1日,执行人员发现陈某近期银行交易频繁,当即将其账户冻结了。
9月3日,执行法官接到陈某从广东打来的电话。陈某主动咨询还款事宜,希望法院能将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原来,陈某在深圳从事工地承包管理工作,经常有资金往来。最近,他收到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信息,导致生意受到影响。而且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购买动车票飞机票、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这次他回家过中秋,到火车站后发现买不了动车票。
于是,刚过完中秋,他就主动联系法院还清欠款,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下,并对其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法院有关人员表示,目前陈某已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接受陈某的申请,按相关程序很快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
失信者6限制
省委文明办、省法院等10部门,上月已经联合出台《福建省贯彻落实“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失信被执行人将在交通出行等六方面受到限制。
1.禁止乘坐飞机。
2.禁止乘坐列车软卧。
3.在企业登记管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予以任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在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市场主体的予以公示其名单信息。
5.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等方面予以限制。
6.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