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许昌市召开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郭元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郭元军强调,要牢记诚信之本,建立诚信机制,凝聚诚信合力,努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副市长赵振宏主持会议。 ...
9月2日,许昌市召开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郭元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郭元军强调,要牢记诚信之本,建立诚信机制,凝聚诚信合力,努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副市长赵振宏主持会议。
会议印发了《许昌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部署了许昌市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具体工作。
就做好许昌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郭元军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升认识,牢记诚信之本。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国无信则不强。黄金有价,诚信无价。诚信是金字招牌,是行大道、行正道、行公道的通行证,有之畅通无阻,无之寸步难行。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入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加强诚信建设,打造“诚信社会”,培育“诚信公民”,崇尚“诚信文化”。要切实增强做好诚信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积极打造“诚信许昌”,营造放心、安全的信用环境,让许昌成为“关公弘义”优秀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承之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保障。二是要突出重点,建立诚信机制。要建立社会信用信息记录机制,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要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形成褒扬诚信和惩戒失信的政策导向。要建立诚信弘扬机制,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诚信文化。要建立诚信教育机制,抓好企业主体和公共服务人员的诚信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要建立诚信专项整治机制,靠整治失信案件威慑,以整治失信案件警示,用整治失信案件发声,让失信者得不偿失、悔肠发青、无处藏身、人生失败,甚至倾家荡产。三是强化保障,凝聚诚信合力。要把诚信建设制度化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严格奖惩,对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追究问责。